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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业定义
从事建筑物、构筑物消防安全管理、消防安全检查和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等工作的人员。从事主要工作包括:
(1)消防安全检查; (2)消防控制室监控;
(3)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; (4)消防安全管理等。
职业等级
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,分别为:
初级建(构)筑物消防员(国家职业资格五级)、 中级建(构)筑物消防员(国家职业资格四级)、 高级建(构)筑物消防员(国家职业资格三级)、 建 (构) 筑物消防技师(国家职业资格二级)、 建(构)筑物消防高级技师(国家职业资格一级)。
培训期限
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,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。
晋级培训期限:初级不少于240标准学时;
中级不少于200标准学时;
高级不少于160标准学时;
技师不少于120标准学时;
高级技师不少于100标准学时。